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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MPLATE-BASED CONTRACT BUILDER

以完整合同模板为基底,生成可签章合同

骏杰(天津)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自动作为乙方(卖方)写入签章页;填写人仅需维护甲方(买方)与本次交易变量。

本合同含税合计¥0.00零元整

01选择合同模板

自动确定骏杰公司的甲乙方位置

02合同与相对方信息

签章页将带入完整主体资料

我方:骏杰(天津)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税号、地址、电话、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已锁定带入

已载入客户/供应商开票信息。选择公司全称后,将自动带入税号、地址、电话、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;仍可按本次合同手动调整。

03产品明细与价格

合同始终按正确的含税总价展示

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含税单价税率含税总价
¥0.00
未税合计¥0.00
税额¥0.00
含税合计(小写)¥0.00大写:零元整

04模板中的可填写条款

未列出的固定条款将按模板原文带入

已选付款条款:一次性付款

甲方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,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100%。

上述期限及付款比例会实时写入完整合同的付款条款。

销售合同

合同编号:XS-202608-001

甲方(买方):________________

乙方(卖方):骏杰(天津)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有关规定,甲、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、协商一致的原则,于2026年8月17日签订以下合同,以便共同遵守。

第一条 产品信息

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含税单价含税总价税率
1——1件¥0.00¥0.0013%
含税金额:¥0.00(大写:零元整)

第二条 质量标准

2.1 乙方保证所销售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标准。

第三条 产品交付

3.1 交货时间:合同生效后15日内

3.2 交货地点:________________

3.3 验收:甲方应在收到产品后的2日内进行验收。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,应及时通知乙方,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日内予以处理,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。

3.4 送货方式说明: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按要求加工,后将加工好的货物送至指定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(接货人),在甲方验收后,交付行为完成。

第四条 付款方式

4.1 甲方按电汇方式付款。

第五条 发票

5.1 乙方应在乙方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第六条 付款进度

按照以下“一次性付款”执行。

6.1 一次性付款

甲方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,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100%。

第七条 其他补充事项

7.1 需要加工产品,由乙方在收到甲方所需产品的图纸后进行加工。

7.3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的,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。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,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日内向对方提供相关政府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。本条所称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,包括战争、地震、台风、洪水等。

7.4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,应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。

第八条 违约责任

8.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,每逾期一日,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10%支付违约金。

8.2 若甲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,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,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及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,包括但不限于因停工、延误等产生的额外费用。

8.3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货,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%支付违约金,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。

第九条 合同生效说明

9.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(合同章/公章)之日起生效。

9.2 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该合同。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,作出补充协议并加盖公章,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。

9.3 本合同一式贰份,甲乙双方各执壹份,合同复印件、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甲方(买方)

单位名称(章):________________

税号:________________

单位地址:________________

电话:________________

开户银行:________________

银行账号:________________

乙方(卖方)

单位名称(章):骏杰(天津)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
税号:91120118MAEFD48K24

单位地址:天津自贸试验区(中心商务区)富贵嘉园4栋1门1601号

电话:18622266265

开户银行: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春风路支行

银行账号:122918917210001